县十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二十四)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镇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劲松
(2019年2月16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重自强、谋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平安、法治镇雄和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服务和保障镇雄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7件49人,批准逮捕6件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件58人,提起公诉5件15人。通过挂牌督办、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采取专班负责、快捕快诉,实现打击犯罪稳、准、狠。向在押人员发布“公开信”,深入农村,开展“扫黑除恶,建设善美镇雄”的法治宣传,号召全民参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效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
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优化发展法治环境。认真研究镇雄经济建设的新动向、新问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新时代镇雄跨越发展。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7件36人,提起公诉8件15人。批准逮捕涉烟刑事案件3件28人,提起公诉3件3人,保护烟草产业的健康发展。
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力保障精准脱贫。严惩危害贫困区域社会稳定、损害贫困户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案件,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农、林业资源等犯罪4件10人,起诉12件15人。坚持把服务精准脱贫与社区矫正、司法救助等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与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联系,对符合条件的镇雄籍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管制人员,安置在“晨曦驿站”帮教基地执行社区矫正,避免因贫再犯罪。对1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金8.1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继续在“精”、“准”、“脱”上动脑筋、下功夫,切实体现检察人的“带脱贫”,切实让贫困户“想脱贫”,切实保证“能脱贫”。我们以“真心”对待每一个贫困群众,把扶贫对象当家人、视亲人,走进去听意见、沉下来办实事,把“难事”办好、“好事”办实,协助完成异地搬迁47户、危房改造90户、修建连户路19000平方米、水泥院坝6500平方米;以“爱心”为贫困户排忧解难,向483户困难群众发放20余万元的慰问品,把检察人的关爱和温暖送到每一个贫困户的心坎上;以“雄心”积极在扶贫扶志上攻坚克难,在劳务输出、产业发展上破冰解冻,协助安排公益岗位53人、务工技能培训184人、劳务输出595人;以“诚心”鼓励和引导帮扶村干部树立长远发展理念,从办公经费调剂30余万元改善村委会办公环境,帮助定点帮扶村建立5个党员活动室、3个村级活动场所。
二、以司法办案为重点,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发展
依法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692件1076人,批准逮捕595件89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1000件1496人,起诉773件1028人。持续深化对“盗抢骗”、“黄赌毒”和涉枪涉爆的打击整治,批准逮捕423人,起诉446人,净化社会环境。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现实危险性的50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不起诉8人,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27人,刑事和解16件19人,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5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28人,发放救助金19.2万元,彰显检察关怀。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敏感事件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防止重大风险发生。
精准实施监督,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等改革,着力在精准监督提升质效上下功夫,做新做优传统刑事检察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25人,撤案12件;纠正漏捕9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20件;监督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0件次,抗诉3件。受理刑事申诉2件,法院经再审后改判1件。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纠正混关混押、未按规定送投劳等情形46件,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61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采纳39人;纠正假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2人;开展重大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审查31件。昭通市首家“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在南城派出所设立,拓展监督外延,构建联动新机制。
增强监督刚性,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做强做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类案办理,不断提升监督本领,提高监督精准性和影响力。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6件,对法院审判活动、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1件,法院全部采纳;支持弱势群体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7件。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对乡镇垃圾处理不规范情况,向25个乡镇发出检察建议25件,已全部整改回复。
积极探索创新,打造法律监督工作新的增长点。认真履行好公益守护职责,构筑多元化检察公益诉讼体系。将县委政府最关注、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守护镇雄的青山绿水、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立办生态环境和校园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检察建议形式要求职能部门督促被告人承担补植复绿责任,缴纳600余万元生态恢复费等费用,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督促职能部门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安全整改,对8家非法占用土地的建设单位予以行政处罚,督促全县无证经营的幼儿园办证经营。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68件274人,开展社会调查96人,实现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全覆盖。与县民政局、北京爱佑慈善基金会共同携手,邀请上海青青健康促进中心心理咨询师,为10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让受害人走出罪侵带来的心理阴影,积极面对人生。检察长送法进学校,教育在校学生知法守法,维护自身权益。关爱留守儿童、“撤销监护权”、“临界教育”、“亲职教育”等等体现镇检特色的未检品牌项目日渐规范,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社会保护工作效果明显提升。
三、以提升司法改革成效为根本,厚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动力
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机构、人员转隶任务,在提前介入调查、案件移送、补充侦查、证据标准等方面切实加强与监察委的协作配合,完善与监察机关案件衔接协调机制,形成反腐合力,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确保惩治腐败力度不减。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加强检察官联席会议、“负面权力清单”等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责配置。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制度,共办理492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对争议案件充分阐述检察机关意见,助力司法公正。完成员额检察官退出、补选工作,实现检察人员的动态管理。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保障制度正逐步健全,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
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完成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院网络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奔波。网上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绩效考评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检答网”等陆续上线运行。多功能检委会议室完成建设,检委会议事、议案进入无纸化、智能化时代。
四、以全面从严治检为核心,锻造更为自信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锻造检察队伍忠诚政治品格。坚持用心做好人的工作,用心带好队伍,努力调动每一名检察人员的积极性。组织党员参加上级检察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培训班12次。以开展基层党建巩固年活动为契机,严格规范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完成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队伍建设深度融合,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不断提升。26名干警获得高检院颁发的从检30年检察荣誉勋章,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增强。
突出专业化建设,提升检察队伍履职本领。适应检察改革的需要,组建专门办案组,实现专业化办理案件。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专业素能培训及实务研讨,增强“八种本领”,切实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用优异的工作业绩体现忠诚、干净、担当。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自身问题零容忍。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建立以统一应用系统为平台,案件质量评查、流程监控为手段,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的监督管理新模式。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制定《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纪律作风的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让全体检察人员知敬畏、明底线,把队伍建设抓紧抓实、管严管好。
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规范行使
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分解落实并回应;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上联络平台,畅通代表委员联络渠道;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12309”,积极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专题检察工作,接受监督、争取支持,切实改进检察工作。
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坚持以“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为导向,主动融入群众“朋友圈”,自觉承担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镇雄检察”官方公众号正能量作用,用心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传播好新时代检察声音。在重要政策出台、重大案件办理、重点工作推进的关键节点,主动承担起信息发布者、权威定调者、自觉把关者的角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100条、法律文书42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7件,做到常态化公开。
一年来,单位集体和干警个人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44人次,我院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涉烟案件办理工作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集体;检察理论课题研究连续多年被市检察院采用,其中《职务犯罪案件强制措施问题研究》被评为全国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年会论文二等奖;我院干警朱啟玲同志被表彰为“镇雄好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面对经济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法律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面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机遇,推动各项业务平衡充分开展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面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任务,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全面打好脱贫攻坚大决战,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新时代镇雄跨越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刻领会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使命、历史方位、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学深悟透、指导实践。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确保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
(二)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和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关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及检察工作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严格按照程序向县委请示、报告,争取支持。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与党和人民的期待同频共振,实现法律监督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加强和改进检察新闻宣传工作,运用“双微”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做好舆情引导,打造法治宣传主阵地。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全力保障新时代镇雄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一)更加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创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不断加大“破网打伞”力度,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主动战。
(二)更加有力决战脱贫攻坚。找准法治与扶贫工作的结合点,把脱贫攻坚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确保扶贫政策和扶持资金走好“最后一公里”,通过帮扶,留下致富的机制、创富的理念。
(三)更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领域犯罪,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审慎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坏境,呵护绿水青山,共建绿色家园,努力实现一江清水流出镇雄,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以理念变革为先导,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做好“精装修”。以推进捕诉合一和检察工作专业化为方向,实现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到底。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配出有能力的班子,组出高效能的机构,改出有活力的队伍。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统筹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带动检察工作变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措施,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打造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检察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和实体平台,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二)开启“一扇门”。牢牢把握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总基调,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提供更好、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加强与公安、法院和看守所等刑罚执行机关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加强沟通协调和释法说理,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做被监督机关的诤友、益友,让监督就是支持成为广泛共识。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严肃查处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14种职务犯罪,推动构建运行顺畅的反腐败工作机制。
四、坚持以强化自身建设为抓手,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深化巡视整改。牢固树立巡视整改共同责任的意识,抓好上级院党组巡视下级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巡视整改,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举一反三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执行力不断提高,工作部署和自身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取得实效。
(二)狠抓自身建设。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基础建设为重点,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大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聚焦“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队伍建设融合发展。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只争朝夕。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增强做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谋划新举措、回应新期盼、展现新形象,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努力为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小康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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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2月11日印 |
(共印11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