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今天是:
首页   走进检察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检务公开   公益诉讼   聚焦公诉   典型案例   专题活动   检察文化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20-11-25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

会议文件(三十五)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镇雄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李劲松

(2017年2月23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过去四年工作回顾

四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1234”发展思路及脱贫攻坚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积极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聚焦主业,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44人,提起公诉2848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批准逮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嫌疑人4人,全力维护国家主权及社会公共安全。二是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及“两抢一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犯罪嫌疑人1853人,提起公诉1846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55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建议法院从宽处理69件,快速办理91件。四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捕、诉、监、防、维”一体化的工作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准逮捕16人,罪轻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开展社会调查303人,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2件114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0件64人,渎职侵权案件42件50人;大要案51件78人,科级干部26人。查办的罗某等人贪污交通罚没款案,被评为“昭通市2013年度十佳职务犯罪侦查案件”;查办廉租房保障工作中的渎职犯罪嫌疑人8人,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3299户对象,建议相关部门取消申请资格,取得较好社会效果。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办数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基层检察院之首,反渎职侵权部门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专项工作先进集体”,省检察院发出全省检察机关向镇雄县院学习的号召。坚持惩防并举,对全县近2万名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实现全县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全覆盖。开展立项预防44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份,推动多家单位建章立制,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得到县委充分肯定。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139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17人,建议撤销了参与竞标的资格,净化了工程领域市场的竞争环境。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一是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8件,撤案1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线索4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71件次;追捕漏犯69人,追诉漏犯47人,追诉漏罪15起。追诉的陈某某故意杀人一案,被评为“昭通市十佳诉讼监督案件”。二是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4件次;提出量刑建议1888人,法院采纳1616人,采纳率为86%;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件20人,改判率为100%。三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动传统监所检察工作向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全面转型。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行为79件次;纠正裁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7件次,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09件次;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95份;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四是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28件,和解息诉民事案件19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8件;对行政单位不积极履行职责的情形,发出检察建议73件;支持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304件次。承办的“镇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怠于追回国家新农合资金检察建议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民行监督逐渐上升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新平台。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突出重点,服务经济建设。制定并落实《关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关于为国企和私营企业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方案》,把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保护重点工程建设作为首要目标,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嫌疑人139人,为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化解矛盾,努力为民办实事。立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58人。推行首办责任制和承诺制,坚持检察长接访、院领导约访工作机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516件,依法、及时进行处理;对45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3.8万元;为60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报酬80余万元,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精准帮扶,助力脱贫攻坚。全院干警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637户,完成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及信息录入工作,切实帮助制定镇、村、户三级脱贫规划和措施,并协助抓好落实。商请有关部门协调安排基础建设、产业发展资金3100余万元。协助镇村完善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国务院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

三、坚持创新驱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稳步推进

——狠抓改革基础工作。全面开展司法体制“四项改革”,按扁平化设置的要求,试行将机构的职能整合为6个检察业务机构和2个司法行政机构。选任检察官34名,设立主任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由检察官自主办案、自主负责,各项改革措施有序进行。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检察、侦查监督等专项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民主评议。通过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旁听庭审、工作评议等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

——进一步完善自身监督。深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改革,运用统一业务软件受理各类案件3772件,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75份,口头纠正不规范办案行为218件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10件,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31条,重大案件信息12条,法律文书341份,确保执法办案活动受到全程监督并规范开展。

四、坚持人才兴检,队伍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坚持党建促队建,提升司法能力。一是强化班子建设。坚持理论学习,规范党组议事、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班子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明显增强。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两学一做”、争做“四有”干部、解放思想大讨论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全体检察人员宗旨意识进一步树牢,敬业奉献精神进一步增强。三是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员学习等五项制度,建成党员活动室,助推我院市级党建示范点建设。四是强化素能提升。通过开展业务学习、疑难案件评析、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锤炼干警的业务能力。四年来,30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6名干警分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一级侦查人才库、全省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人才库、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

——坚持从严治检,促进廉洁执法。一是认真学习“两个准则”、“两个条例”,狠抓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二是做好延伸监督工作,签订《干警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责任书》、《家属助廉承诺书》,在干警的生活圈、社交圈筑起拒腐防变的第二道防线。三是严守法纪,从严管理干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年来,干警违法违纪情况保持零记录,党风廉洁建设连续多年被县委考核为优秀。

——大兴文化育检,激发工作活力。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弘扬“坚韧秉真求正,崇法昭理拓新”的镇检精神,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一是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开通检察官方微博微信,适时推送检察工作动态,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扩大社会知晓面,检察宣传和理论调研被各级各类媒体采用760条。二是狠抓文化载体建设。建成院史陈列室、检察文化长廊,编撰《镇雄检察志》,创办机关刊物《镇检文苑》,成立镇雄检察官文联,营造了“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的检察文化氛围。三是狠抓文化活动建设。成立了多个文艺兴趣小组,定期、适时开展文化活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是检察工作持续发力、服务中心、大有作为的四年,也是我院苦练内功、进位争先、开拓创新的四年。四年来,我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集体和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记功196人次。其中,2013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2014年检察工作跃居全市第一名;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表彰,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2016年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再次跃居全市第一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府、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工作力度还需加大,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队伍素质与充分履行职责还有差距,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五是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艰巨,对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应对不足。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11234”发展思路及脱贫攻坚目标,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平安、法治镇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一是坚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下大力气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着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积极适应法律修改和司法体制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牢牢把握“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强化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2017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我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立足检察职能抓主业,助推平安、法治镇雄建设

以全面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为抓手,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惩处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二是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伤医案件、“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针对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毒品等犯罪,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坚决依法惩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加强与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涉及的刑事案件,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管理等工作,依法维护校园安全、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二、顺应反腐形势抓主责,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不减

一是加大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及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铁路等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特别是垄断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等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二是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严肃查办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深挖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三是强化职务犯罪源头预防。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综合分析,针对普遍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切实在重点人群、关键环节上落实预防措施,开展好专题化精准预防工作,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三、紧盯公平正义抓实效,努力实现检察监督全覆盖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强化侦查监督。充分运用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衔接,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大对侦查机关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力度,积极引导侦查人员按照有效指控犯罪的标准全面及时收集和固定证据。二是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积极推进形成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加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和枉法裁判的监督。三是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顺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着力抓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等新增业务;严肃查办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重大监管事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严重侵犯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等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四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合法权益。全面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实现对行政案件立案、审理、执行活动的全面监督。

四、融入全县大局抓拓展,全力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一是紧紧围绕县委“11234”发展思路及政府“六大攻坚战”的全面实施,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细化司法保障措施。二是切实维护经济安全。依法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三是切实维护民生民利。重点查办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三农”补贴、扶贫救灾等涉及民生民利、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积极开展专题预防活动,重点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三农建设”、“惠民扶贫”等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强化改革创新抓落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一是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地。严格落实员额制,把“以案定额”和“以职能定额”结合起来进行员额的合理配置;重点抓住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对三类人员的管理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认真抓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要求,坚持法定证明标准,用审判定罪量刑的标准规范约束侦查、审查起诉工作,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六、围绕基层基础抓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牢牢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队伍建设的一面旗帜。二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争做“四有”干部学习教育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打牢理想信念基础,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三是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各环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切实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以队伍专业化为方向,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坚持多管齐下,打好队伍教育管理“组合拳”,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五是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把继续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作为检察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卫生、园林、平安、文明”单位争创活动,打造独具特色的检察文化。六是着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加强经费保障、业务装备配备,着力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加强侦查信息平台建设、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坚定信心、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1.附条件不起诉(见报告第2页第11行):指对于未成年人(未满18岁)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制定六个月至一年的考察期,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在考察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犯新罪且遵守考察规定的,考察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否则将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再审检察建议(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1行):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以书面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监督意见,以启动再审程序的一种监督方式。再审检察建议与抗诉相比,具有程序简捷、方便灵活等优势。

3. 司法体制“四项改革”(见报告第5页第5行):是指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上划统一管理四项工作。

4. 员额制(见报告第13页第5行):是指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检察官的人员限额。

5.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见报告第13页第8行):就是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确定检察官与其他人员的比例,制定与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与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  

 

 

 

 

 

 

 

 

 

 

 

 

 

 

 

 

 

附件2

四年来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图一: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744人

图二:起诉刑事被告人2848人

图三: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14人

 

 

图四:立案侦查职务犯罪领域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2月19日印

                                  (共印12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