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网站,今天是:
首页   走进检察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检务公开   公益诉讼   聚焦公诉   典型案例   专题活动   检察文化
当前位置:首页 > 云南省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财政公开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时间:2022-02-10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实行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有以下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内设8个机构,分别是: 

1、第一检察部 

2、第二检察部 

3、第三检察部 

4、第四检察部 

5、第五检察部 

6、办公室 

7、综合业务部 

8、政治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政治引领,坚守责任担当。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云南省第十一次、昭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和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固本。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突出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治腐败、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方面再上新台阶,全力保障和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巩固、污染防治、乡村振兴、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重大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平安镇雄、法治昭通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2、聚焦司法为民,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有效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正,努力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坚持把群众路线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让检察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既要落实在维护公平正义的每一个案件中,也要落实在司法为民的一件件实事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监督水平。牢固树立抓业务建设的鲜明导向,进一步细化实化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具体措施,坚持精准发力,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紧盯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坚持标本兼治,更加积极地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主动地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推动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动“捕诉一体”实质化运行,加快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深化点线面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4、聚焦自身建设,夯实发展根基。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深化检察队伍分类管理改革为抓手,严格按照“四个铁一般”的要求,扎实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拓展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净化、涵养政治生态。坚持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点来抓,统筹抓好“基层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持之以恒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断夯实镇雄检察事业稳进提升的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9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6.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42.3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16.16万元,增加38.94%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2年把其他收入纳入预算,全院有县级保障工资聘用制书记员30人和县级财政保障的县纪委装修资金两项其他收入,所以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金额较2021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6.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6.0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6.17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2021年有上年结转执法办案补助资金,2022年没有上年结转资金,所以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金额较2021年有所增加。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98.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1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员工资晋级晋档等工资增加,工资支出比2021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5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服装经费减少3.62万元,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经费3.41万元不计入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1,108.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156.31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服装经费3.3万元,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129.6万元,司法业务经费20万元,单位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3.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6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9.0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0.2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单位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9.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额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32万元,较上年减少2.07万元,下降3.7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3.30万元,较上年减少0.70万元,下降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38次,共计接待2259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3.3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2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3.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减变化原因: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多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六个坚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面、协调、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专业素养和专业精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把传统业务做优,把新增职能做好,把短板工作补强。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实现法律监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聚焦监督主业,认真开展各项检察业务。 

1、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加强审查逮捕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3、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4、狠抓短板弱项,积极推进检察监督业务 

5、以品牌建设为核心,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 

6、强化案管监督,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具体目标为:批捕案件批准逮捕率不低于88%、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不低于100%、针对受理提起的公诉案件公益诉讼胜诉率不低于85%、人民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满意率不低于95%、全体干警对受托单位对我院各项服务的满意度不低于95%。 

(二)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善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职业保障等制度,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强化预算管理,严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聘用制书记员经费,并确保全面、足额、按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权益。根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核定聘用制书记员数量的通知》(云检发政字〔2018〕24号)2019年我院拟招收27名聘用制书记员,按照云财政法〔2018〕34号的标准给予4000元/月*人保障,以规范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规范、有序进行。具体通过聘用制书记员保有量、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率、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考核为称职的聘用制书记员比例、特约检察员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满意率等指标考核,具体为聘用制书记员保有量达到27人,发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时率达到100%,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足额率达到100%,考核为称职的聘用制书记员比例达到90%,特约检察员对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满意率达到95%。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服装的相关管理规定,高效完成年度服装采购计划,做好服装及时发放工作及发放后的跟踪问效,保证服装质量,保证人民检察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6.65万元,较上年对比5.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人员变动,调出2人、退休1人、辞职1人减少了各项费用。 

主要用于办公费、福利费、工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日常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822.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8.35万元,固定资产1250.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234.1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8.8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82项,账面原值153.0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