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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11-18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4116.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4.64万元,占总收入的59.39%;其他收入1671.39万元,占总收入的40.6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44.67万元,增长32.67%,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幅较大,主要是县财政拨付给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两房建设”装修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405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5万元,占总支出的51.65%;项目支出1958.59万元,占总支出的48.35%;与上年对比增加1669.83万元,增长41.2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及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92.71万元,二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1553.17万元,主要是县财政拨付政法小区办公大楼装修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工资及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37%。人均日常运行公用经费为3.3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8.5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51.37万元,增长79.2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地方财政本年新增拨付给镇雄检察院的“两房建设”项目装修款;二是执法办案补助、地方补助办案业务费等支出较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06万元,专项用于检察办案业务经费开支及业务装备经费开支,2.聘用制书记员经费129.6万元,专项用于支付我院27名书记员工资及保险,3.省本级保障业务经费55.3万元,专项用于检察业务办案经费开支,4.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2.56万元,专项用于解决两级院司法警察加班补贴发放,5.服装经费3.17万元,专项用于我院2019年换装人员服装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17%。较上年2316.75万元增加323.49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经费增加25.09万元,二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4.12万元,三是项目经费增加274.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国家赔偿费用支出9.52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32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654.22万元,检察监督306万元,其他检察支出364.1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7.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8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6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2.2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9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12.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6.0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的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45万元,下降9.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预算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7万元,下降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万元,下降7.4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占74.58%;公务接待费支出14.25万元,占25.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我院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2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到我院考察调研、检查指导、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县是贫困县今年要达到出力扶贫任务重,公用经费开支大,因此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在上年基础增加一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出差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资产总额4687.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07.3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082.55万元,在建工程1097.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9.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4.7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7.4万元,在建工程增加956.9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687.28

1507.30

 

2082.55

1140.58

202.69

0

739.28

0

1097.4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五、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六、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七、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八、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附件:

·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