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实际,把准任务要求、紧盯时间节点、细化任务措施,扎实有序地推进查纠整改各项工作。现将整治成果公示如下:
一、自查自纠、组织查处情况
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效果明显。全院67名干警全部填写《自查事项报告》,有24人向组织主动说明问题。我院及时组织专班开展核查,经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其中21人主动交代的问题不属于违规违法行为,作了结处理;对其中1人提醒谈话,1人作出书面检查,1人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二、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通过整治,排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08件,发现问题5件,已整改处理3件。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清查95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2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的案件进行监督6件。经上级院审查,我院一站式未检办案工作区及机房基础设施改造和光纤到桌面两个项目没有进行竞争性谈判,程序违规,我院党组已作出书面检查。
三、责任追究情况
针对诉讼监督不力问题,1名干警被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针对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瑕疵问题,院党组对5名干警进行批评教育。
四、整治效果
通过教育整顿,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忠诚,提高了干警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风肃纪成效明显,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得到进一步提高。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