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县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为扎实推进全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围绕“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目标,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及本院其他突出问题,坚持开门整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检察干警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三)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检察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五)检察干警违规参股借贷。
(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刑事诉讼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问题。
(九)特权思想,执法司法简单粗暴。
(十)执法不规范、不严谨,随意性执法。
(十一)批捕后监督不力问题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受理群众反映问题和线索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4月19日至6月15日,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举报电话:0870-3131089
电子信箱:zxjcyjwjd@126.com
来信地址:镇雄县人民检察院307办公室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感谢社会各界对镇雄县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大力支持!
镇雄县人民检察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